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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2016年度结题及2017年申报通知

2017-11-14 15:39:46

工程全体学生:

        根据《工程学院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管理办法》,请通过2016年度立项的团队于11月13日(下周一)中午12点前将结题材料交于工程学院学工组(工程楼301):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学号 团队成员 项目名称 指导老师 项目经费
朱彬彬 1201510345 郝勇、钟涵、汪煜烽 穿越富水断层深埋引水隧洞涌水量预测及风险评价研究 吴立 5000
李锐 1201510368 周鹏、郭东东 水基钻井液热物性、流变性以及THF水合物抑制性与介观结构的关联研究 宁伏龙、张凌 5000
蒋孝鹏 1201510359 伍运霖、安鹏举、赵学金 块碎石冻土原位沉融实验研究 邓清禄、胡学军 5000
 
      “包头城建创新奖学奖教金”由包头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捐资设立。该项奖学金主要是以课题立项研究的形式为学生提供的发展型资助,旨在提高学生的学习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刻苦学习、全面成才。
第一条“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面向工程学院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二条“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项目资助范围:所选课题与学院专业相关,所申报的课题应未得到学校各类计划资助的项目。本科生、研究生每年各资助3项,本科生资助3000元/项目,研究生资助5000元/项。
第三条“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项目资助形式:立项通过后发放30%经费,项目结题通过发放剩余70%经费,项目结题不通过不予发放后期经费。
第四条“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项目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校纪校规,未受到学院学校处分。
(二)富有进取和探索精神,热爱科研,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科技活动。
(三)本科生申请者除满足第(一)、(二)款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在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
2.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班级前60%。
(四)学生在本学年度已获得其他类型奖学金不可参评“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
第五条  “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结题要求:结题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也可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论文应注明“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资助”。
第六条  评审程序
(一)“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由团队自主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包头城建创新奖学奖教金”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项目和候选人,全校公示。
(二)“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在每年10月份评审。
第七条获奖者在申报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核实,撤销其“奖学金”荣誉,收回奖金和证书。
请符合以上立项条件的团队于11月13日(下周一)中午12点前将申报材料交于工程学院学工组(工程楼301)。
工程学院学工组
2017年11月6日

附件:工程学院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项目申报书
http://gccug.com/uploadfile/2017/1106/2017110605101535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