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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英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方案

2018-11-05 16:41:46

    为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浓厚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思考能力、实践动手能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优良学风,培养优秀的地质工科人才,促进学生刻苦学习,锐意创新,科学发展,全面成长,按照《中国地质大学英才工程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工程学院英才工程资助计划分为个人项目、集体项目和特殊支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体项目

1.“先进党支部”创建项目,具体详见学院《先进党支部创建方案》。

2.“春风一帮一”学习帮扶计划项目,具体详见学院《春风一帮一学习帮扶计划实施方案》。

3.“学习型宿舍”创建项目,具体详见学院《学习型宿舍实施方案》。

4. 宿舍文化创建项目,具体根据学院“宿舍文化大赛”通知要求。

4.“优良学风班级”创建项目

1)申报条件

①班团分工协作,班级充满活力,同学间团结友爱,班级学习氛围浓厚;

②班级经常性组织集体晚自习,班级同学不迟到、不旷课、课堂秩序良好;

③早操、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受到通报批评、处分的班级不得申报;

2)申报等级

合格项目:班级平均学分绩点≥2.8,不及格人数≤班级总人数10%

优秀项目:班级平均学分绩点≥3.0,不及格人数≤班级总人数10%

注:(人均不及格课程门次=班级总不及格门次/班级总人数)

3)资助金额

考核合格资助500元,考核优秀资助800元。

5.“早操先进班级”创建项目

1)申报条件:

①班级同学按时出操,有专人负责早操考勤情况核查;

②班级同学不虚报免操情况;

③班级同学积极锻炼,做操情况良好。

2)申报等级

合格项目:学期内早操情况表现最好的五个班;

优秀项目:学期内班级同学全勤,无一人旷操。

注:(学期内班级平均旷操人次=学期内班级总旷操人次/班级总人数)

3)资助金额

考核合格资助300元,考核优秀资助500元。

二、个人项目

1.学业发展规划项目

1)申报条件

①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学习,无旷课、旷操、使用违章电器等违纪行为;

②受到处分的同学不得申报;

③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8;

2)申报等级

①合格项目: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居前50%,无不及格课程记录。考核合格资助200元(二年级以后为500)。

[实验班: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居前60%,无不及格课程记录。考核合格资助200元(二年级以后为500)。]

②优秀项目: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居前20%,无不及格课程记录。考核优秀资助300元(二年级以后为800)。

[实验班:每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3,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居前30%,无不及格课程记录。考核优秀资助300元(二年级以后为800)。]

2.管理能力提高项目

1)申报条件:

①思想道德品质良好,热爱学习,无旷课、旷操、使用违章电器等违纪行为;

②受到处分的同学不得申报; 

③担任过党支部支委、班长、团支书、年级组成员、志协理事、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学院学校各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志愿者协会、信息中心、校社团联等)副部长、学校各社团副社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学院或学校成功组织过集体活动(包括团组织生活会、班会、班级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无重大失职行为,在班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表现优异;

④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5;

2)申报等级

①合格项目:学年平均学分绩点2.8,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居前60%,无不及格课程记录。考核合格资助200元(二年级以后为500)。

②优秀项目:学年平均学分绩点3.0,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居前30%,无不及格课程记录。考核优秀资助300元(二年级以后为800)。

三、特殊支持计划

1.英语四、六级成绩优秀资助

大二上学期,班级大学英语四级一次性通过率≥80%,资助500元。

大二下学期,班级大学英语六级一次性通过率≥50%,资助500元。

2.各类比赛获奖奖励单独发放,不用申报。

四、项目管理与资金发放

1.本资助计划是在学院党委指导下由学院学工组具体管理实施。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负责个人项目、集体项目、特殊支持计划等在立项、中期考察和结题阶段的评议工作,学工组对各项目进行审核和管理。

2.本资助计划各项目以学年为实施周期。大一年级在大一下学期4月份立项,大二上学期10月份结题。大二、大三年级在当年11月份立项,第二年10月份结题。大四年级在大四上学期11月份立项,大四下学期5月份结题。

3.个人项目资金发放:符合申报条件,在立项阶段发放申报项目总金额的30%。中期考核合格后,结题阶段,通过项目要求,发放项目总金额的70%,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剩余资助。

集体项目资金发放:立项阶段,第一学期已满足基本条件,达到合格项目或优秀项目要求的班级,即发放全部资助,否则不发放资助。结题阶段,对第二学期达到合格或优秀项目要求的班级再次发放全部资助,否则不发放资助。

4.项目结题要求:个人项目由学生本人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在班级进行评议,再交往学院学工组审核并公示;集体项目由负责人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学工组组织审核并公示。

5.项目申报种类要求:个人项目,每人只能选择学业发展规划项目和管理能力提高项目中的一种,并确定申报等级。②集体项目,可同时申报多个,每个项目需确定申报等级。各集体项目之间独立考核。

6.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在申报后,中途不得修改项目类型和等级。

7.对在结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和集体,取消全部资助,不得进行下一年的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