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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7-11-14 17:52:20

    着眼于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党政领导班子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执政骨干队伍,决定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到吉林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18年应届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往届毕业留校的教职工也可以参加。

二、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情况请查阅《吉林省面向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条件

1.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

2.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身体健康。

4.本科第一学历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原“985”、“211”工程建设高校和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先选调。

四、选调政策

(一)选调博士研究生政策:

1.录用为省市直机关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2.试用期满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职定级为省市直机关副调研员,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定为主任科员,在原挂职乡镇继续锻炼1年,锻炼期满后任省市直机关副调研员,然后安排挂职或担任县(市、区)政府副职。

3.录用后,由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纳入相应层级后备干部,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优先提拔使用。

4.按每人10万元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

5.优先提供周转住房。

6.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二)选调硕士研究生政策:

1.录用为省市直机关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安排挂职担任乡镇党政副职。

2.试用期满后,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任主任科员;不足2年工作经历的任副主任科员,任职满1年后晋升为主任科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担任乡镇党政副职或县直部门副职,也可回省市直机关工作。

3.录用后,由省委组织部跟踪管理,重点培养,纳入相应层级后备干部。到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的,安排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跟班学习半年以上,优先提拔使用。

4.按每人8万元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分5年平均发放。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供周转住房。

6.免除报名、体检、培训等费用,代偿助学贷款利息和本金。

五、选调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请于2017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11月16日14时,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www.jlgwyks.cn),按照报名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50KB以下)。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每名报考人员可以报考3个志愿(请按报名界面具体要求填报)。

审查结果将通过网络告知考生,并向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说明理由。

2.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短信通知。

3.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合为一张卷),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从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确定面试分组进行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同时通过校园网发布通知。

4.确定拟选调人选。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总成绩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当招录计划出现空缺时,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和职位条件,采取调剂方式确定拟选调人选。

5.体检。12月上旬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6.考察和公示。结合各高校毕业考核鉴定,着重考察拟选调人选的政治表现、学业成绩、奖励处分等情况。同时,通过各高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

7.签定协议和录用审批。根据考试进程,适时安排时间与拟选调人员签定就业协议。2018年,待拟录用人员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设在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公务员局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