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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4

工程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学校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等文件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工程学院研究生申报2023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此次评选的是锐鸣校友奖学金、校研84级奖学金、佳源奖学金(仅限博士,仅限地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太合创新奖学金(要求地质工程、资源能源、地质装备、智能制造等相关的专业领域)等四项奖学金。

归口学院王大纯创新奖学金、82水文创新奖学金、包头城建创新奖学金等,由相关学院确定申请要求、名额、金额后另行发布评审通知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一)申请资格

1.我校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非委培,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硕士3年,博士4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6年)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今年毕业的研究生(1231日前毕业)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籍注册为博士之前,按照硕士身份申请;学籍注册为博士之后,按照博士身份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一年级申请,可使用上一学年成果申报,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直博生按照博士身份参与评定;

3.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办理助学贷款并缴费);

4.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本年度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不良事件及损失者,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

6.策划、组织、参加非法组织与非法集会活动者;

7.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者;

8.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住宿费者;

9.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研究生,整个在校期间都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评选数量与要求

(一)锐鸣校友奖学金

1.奖励人数及金额: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选出7位候选人,由冯锐校友和程鸣校友确定5名获奖人,每人奖励10000元。工程学院推荐1人到学校参评。

2.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证书;

4)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二)校研84级奖学金

1.奖励人数及金额:5人,每人3000元。工程学院推荐1人到学校参评。

2.评选要求:

1)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家境贫寒;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努力;

3)研究生论文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创新点突出;

4)在三大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成果)者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佳源奖学金

1.奖励人数及金额:8人,3万元/人。学院最多推荐2名博士到学校参评。

2.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地球科学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地质、环境等基础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非导师的两名本学科领域知名专家(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励获得者)联合推荐信,认为在科学研究上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且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四)太合创新奖学金

1.奖励人数及金额:硕士全校10人,10000/人;博士全校5人,20000/人;工程学院最多推荐2个硕士、1个博士到学校参评。

2.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良;

5)具有创新精神,在学术上获得与本奖学金限定相关领域创新性成果: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参加互联网+、挑战杯及学科类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排名前三)。

(五)其他要求

1.本学期已经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

2.申报使用的各类成果需在202291日至2023831日之间(证书落款时间、论文available online 网络首发时间)取得,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即申报奖学金的论文、专利、软著、获奖等成果在上一学年获评奖学金时使用过,则今年不得再次使用);

3.社会类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多报者会退回奖学金申请

4.参评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available online、网络首发的学术论文要求有DOI号、且全文可查;专利、软著需取得最终证书;竞赛获奖须有证书。

5.俄罗斯、南非、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发明专利视作与中国国家发明专利同级别,研究生科技创新赛事范围以研究生手册规定的《研究生实践创新竞赛目录》为准。

6.在《Electronic 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EJGE)期刊发表论文不予加分;在汤森路透官方网站公布的被警示SCI期刊中发表论文不予加分;在研究生院公布的《关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可部分期刊论文的通知》(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127/2904.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7.学院综合研究生全部所学课程的平均加权成绩、论文级别数量和本人贡献、专利、软著、荣誉、获奖、学生工作等情况,综合相应奖学金特定要求和学生综合得分进行全面考量排序,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推荐到学校参评的人选。

8.如提供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报名表、学术科研支撑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与原件不一致、抄袭剽窃或学术不端行为,一律取消本学年奖学金评选资格。

四、评选流程

1.即日起至2023112712:00,凡有意愿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请自主填写《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申报表与汇总表》(见附件2),与成果支撑材料(包括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SCIEI知网检索情况、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3)一并提交到工程楼301黄超凡老师处,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104211575@qq.com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请命名为:“博士\硕士+姓名+2023XXX奖学金申请材料”。

思想政治鉴定情况暂不由个人找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审核,由学院统一审核签字;所有个人和导师签字必须为手签、不得使用电子签章打印。

2.学院进行申报材料审核、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到学校参评的人选。学院将推荐结果公示3日,提交到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


对评选通知和评选工作意见或建议的,可以通过书面、电话、当面形式实名向工程学院学工办反映,学工办在工程楼301联系电话:027-67883125


工程学院

 2023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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