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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党员集中教育和组织关系管理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7


各学生党支部、全体毕业生党员: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确保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党员档案转移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

(一)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并持续向基层延伸;同时,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提升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组织观念、党纪意识和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决定将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深度融入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体系,践行“五通融合”人才培养理念,实现教育全程贯通。旨在守好人才培养“最后一公里”,引导毕业生党员扣好步入社会的“第一粒扣子”,严把时代新人培育出口关,确保各项毕业生工作有序开展,助力其毕业后在新征程上踔厉奋发、建功立业,为母校增光添彩。为此,学院党委将组织开展“六个一”毕业生党员教育活动,即:

1.各党支部开展一次毕业生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党员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加强道德修养,传承党的优良作风,从严自警自省。

2.学院党委上好一堂廉洁教育党课。为教育毕业生党员树立崇廉、敬廉人生观,引导毕业生党员廉洁修身、廉洁从业,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走好迈向社会的第一步。学院党委暂定于六月上旬开展廉洁教育党课。

3.各党支部举办一场成长分享会。讲好优秀毕业生奋斗故事,分享成长成才经验,激励青年勤奋向学、志存高远,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事业观。各党支部可协调时间,同主题党日一并开展。

4.学院辅导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深入关心了解毕业生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状况,收集毕业生对学校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引导毕业生带头弘扬“严在地大”校风学风,涵养情系母校、立志成才、扎根基层、报效祖国的家国情怀。

5.各毕业生党员开展一次文明离校志愿服务活动。强化毕业生党员身份意识,树立先锋模范榜样形象,组织毕业生党员以多种形式参与学校文明离校管理服务等工作,站好在校最后一班岗。

6.学院发放一份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温馨提示。组织开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接等政策教育。

(二)为严格落实学校党委关于从严管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要求,确保所有毕业生党员清晰了解学校关于党员组织关系、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接等政策,学院党委暂定于六月上旬集中开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毕业生预备党员转正及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接等政策教育,要求全体毕业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按时参会。


二、整理归档毕业生党员材料

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是毕业生党员档案完整性和规范性第一责任人,要负责核实党支部毕业生党员信息,清理毕业生党员档案,及时查漏补缺,对不符合规范的党员材料要自查整改到位。毕业生正式党员和转往校外的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将由学院递交组织部审核后移交档案馆归档,随学生学籍档案派遣。对于入党时间在2025年6月30日前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如符合转正要求,须在本校完成转正程序,转正后的党员材料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送档案馆归档。


三、转接党员组织关系

(一)转接方式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则上一律通过“湖北党员之家”进行线上转接,不再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特殊要求的单位除外)。此类毕业生党员需提前联系调往单位基层党组织,核准对方基层党组织在系统上的全称。

2.对于无法通过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党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通过开具纸质介绍信完成线下转接。此类毕业生党员需确定调往单位基层党组织及其上级党组织的名称。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几种情况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或学校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对没有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社区、乡镇村委等党组织。

3.对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组织,需填写问卷星调查(链接https://v.wjx.cn/vm/wFjnfJd.aspx,二维码见右下图)并于6月16日前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员出国(境)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见附件2)至工程楼301彭友元老师处,由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及时将其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支部每半年至少与其联系1次并做好联系记录。保留组织关系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党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4.对于组织关系转接确实存在困难的,并在六个月内无法转出的,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院党组织,需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6月16日前提交至工程楼301彭友元老师处,经学院党委审核批准后,组织关系暂留学院。保留组织关系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及时转出。

5.对党组织关系转接未完成的往届毕业生党员,请于6月16日前联系党建星官号(QQ:352269593)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三)汇总转接数据

请各党支部认真填写《工程学院202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集中转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3),根据自身情况填入对应的去向栏目,各项信息请按照示例填写完整,务必保证正确填写对应的去向栏目且信息真实有效。如有接收单位需纸质介绍信,请于备注栏中备注“需要纸质介绍信”。领取纸质介绍信后,一般不再进行线上转接,如有特殊情况需备注。请各支部做好数据统计工作,以支部为单位于6月7日12:00前将登记表发送至党建星邮箱(352269593@qq.com)。

(四)执行转接工作

1.通过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需通过“荆楚旗帜”公众号进入“党员之家”,在“党务”栏中选择“发起转接”,进行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学院将在7月1日前,根据登记表汇总数据,逐一将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2.无法通过系统进行组织关系转接而采用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请在登记表中的备注一栏注明“需要纸质介绍信”,由学生党员本人签领纸质介绍信(签领时间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一致,地点后续通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领取而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委托人需携带本人签字同意的代领委托书(见附件4)。

(五)介绍信回执回收工作

毕业生党员如采用纸质介绍信转接时,毕业生党员在收到介绍信后,要妥善保管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限内(不超过3月)完成组织关系转接,尽快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扫描件(无需寄回纸质介绍信回执原件)发送至WPS文件收集处(链接https://yunbiz.wps.cn/c/collect/cZLDCZIEdwZ,二维码见右下图),要求扫描图像完整、内容和公章清晰可见,同时注明介绍信编号及姓名。

(六)注意事项

1.因工作改派等原因(在6个月内)确需重新发起系统线上组织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补办申请表》(无需填写与介绍信相关的内容)(见附件5)并发送至党建星官号(QQ:352269593),经核查批准后由党建办撤回系统上的原转接申请并重新发起。对于需要重新更换补办纸质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需在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填写附件5并提交至工程楼301彭友元老师处进行审批,经核实后可补办一次。

2.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超过6个月未与学院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由学院党组织依据《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毕业生党员的党费统一交至2026年6月。

4.特别提醒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应及时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积极参加党内活动,按期交纳党费,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出转正申请。


四、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转接政策要求

1.请各党支部愿意保留积极分子身份后续继续培养的积极分子(包括本单位升学的积极分子)于党建办值班时间将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材料送至党建办公室,具体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其中,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个人自传、团组织推优表、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党员发展纪实表。材料不全将无法进行转接。

2.转接程序材料核准后,学院党委将统一装档密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由本人完成签领后带入新单位(签领时间同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一致,地点后续通知)。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领取而需委托他人代领的,委托人需携带本人签字同意的代领委托书领取。

未尽事宜请联系工程党建官号(QQ:352269593)


工程学院学生党建办公室

2026年6月2日


关于本通知内的工作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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