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奖励
本科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奖励  >  本科生  >  正文
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0

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只有本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优先享有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项目资助的权利。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本次认定及审核工作的对象为2023级、2024级、2025本科生,毕业班不参与本次认定,若有滞后毕业的困难学生,可与新生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开展时申请认定(新生报到后进行)。

2.学生于202642322点前在系统内完成申请

3.各班级民主评议至少一名老师参加,民主评议成员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做好困难学生认定信息的保密工作。

、认定流程

(一)本人申请

1.登陆xg.cug.edu.cn/xg,在线提交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

2.在线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其它信息与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学生本人签名承诺其真实性,无需相关部门盖章确认,若弄虚作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若是首次申请认定,则需要本人将纸质材料上交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集中提交学院存档。

(二)班级民主评议

1.班级成立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负责班级认定评议和材料审核工作。申请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当年不得担任工作评议组成员

2.所有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应对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的所有信息保密,并签订信息保密承诺书,提交学院保存。

3.由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登陆系统,下载班级经济困难学生申请信息,并整理学生申请认定的主要原因,家庭基本情况等认定关键信息用于评议。

4.小组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认定信息进行评议。认真核实学生本人提交的信息,严格依据认定标准,并结合日常消费情况给予评议,并详细记录班级认定意见班级认定等级是否推荐走访,特别注意评议意见与认定结果的一致性,评议不可凭空猜测,不可参差个人情感。

5.班级助理系统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线上提交评议结果,同时在班级档案模块上传由评议小组成员签名的评议表。并将本班认定相关纸质材料提交到学院学工组保存,学院按班建档,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需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相关材料。为便于暑期走访活动的进行,每个班级在班级民主评议时需推荐至少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被走访对象,所有被认定为经济困难的同学请配合协助学校完成暑期走访活动。

(三)审核及建档备案

1.学院审核:学院对本院各班级的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班级认定结果,复查认定等级是否与认定标准相符,班级认定过程是否公平公正,保存学生申请材料。

2.学校备案:学生奖助中心依据学院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予以备案建档,并从认定系统中导出数据上报全国资助中心系统备案。

、信息反馈

若对认定工作有疑议可联系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67883125


工程学院

2026420


版权信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    鄂ICP备05003343号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楼    邮编: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