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本科生奖励与资助管理办法》(地大学校办发〔2026〕 47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设奖学金评选细则》(地大本发〔2026〕19号)(见本科生院官网-奖助发展-服务指南)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25-2025学年校设奖学金评选工作,评选办法以2026年版《学生手册》中《校设奖学金评选细则》为准(附件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主动申请,学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打印《校设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学院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听取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奖励资助与发展中心。
3.经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学生奖励与资助工作小组审定。
二、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20日前:学生本人登录信息门户,提交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审批表》,与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于2026年10月20日14:00-17:00时间内交至工程楼313会议室。
三、填表说明
1.《申请审批表》均为一页,正反两面(A4纸张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表格内容一律由系统生成打印,手写签名。
2.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学院有关部门填写。
3.表格中的成绩排名为上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综合考评排名为上学年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必须填写评选范围的总人数。
4.表格中“申请理由”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
奖学金名称 | 类别 | 工程申请名额 | 奖励金额 | 基本要求 |
校长奖学金 | 全校10名,工程学院可推荐1名。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会,差额评审。 | 10000元 | 1.校长奖学金、院士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成绩排名均位于前 20%; 2.英才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位于班级前60%,其中对明德之星、进步之星参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不作要求; 3.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位于班级前70%; 4.国防卫士奖学金参评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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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奖学金 | 全校10名,工程学院可推荐1名。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答辩会,差额评审。 | 10000元 |
英才奖学金 | 明德之星 | 65人 (限2024、2025级申报) | 2000元 |
学习之星 | 2000元 |
服务之星 | 2000元 |
创新之星 | 2000元 |
自强之星 | 2000元 |
实践之星 | 2000元 |
体育之星 | 2000元 |
文艺之星 | 2000元 |
进步之星 | 2000元 |
创业之星 | 全校20人,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组织评审,具体申报要求见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相关通知。 | 2000元 |
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 | 全校25人,由学校评审。学校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录取的少数民族本科学生申报。(注: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特指少数民族学生预科班招录计划录取进来的预科生,由招办审核资格)。 | 1000元 |
国防卫士奖学金 | 不限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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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