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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十大标兵学生暨院长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的热情,鼓励和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研学生中树立榜样激励更多学生知榜样、学榜样、做榜样,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工程学院十大标兵学生评选及奖励办法》,学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十大标兵学生暨院长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5)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和学术道德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在下列某一方面或多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1)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奉献社会、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勤俭节约、团结同学等方面突出典型事迹;

(2)勇于克服在经济、家庭、学业、科研等方面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3)在课业学习、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5)在科技服务、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6)在体育竞赛、文艺活动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二、评选范围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通过学生自荐、班级推荐、教师提名等多种方式,产生候选人。2024年6月12日—6月14日将申请表、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发到邮箱772794128@qq.com,文件按“姓名-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命名。纸质材料交到工程楼301杨韬老师处。

2资格审查:6月18日前,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3材料评审:6月20日前,由学院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包括学业成绩、学术成果、社会工作已获荣誉事迹材料确定不多于20名正式候选人

4答辩评选:评审委员会在听取正式候选人的个人陈述和公开答辩后,经评议、投票等环节进行最终评定;答辩形式为5分钟PPT答辩

5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四、表彰和奖励

1获得“工程学院十大标兵学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2获评本年度院长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

3优先推荐参加校级及以上评优评奖;

4在入团入党培养考察中参照相关规定优先推荐;

5)大标兵学生的事迹将通过学院网站、地大工程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特别优秀事迹将向学校及以上媒体推荐报道

6)每年由学院统一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和奖励。

工程学院

2024年6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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