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工程学院2026年有关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与指标分配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2、本年度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1名(博士生5名、硕士生16名),校长奖学金名额为4名。
3、本年度我院可推荐至多2名博士生、2名硕士生为全校公共名额候选人,参与竞争学校国家奖学金公共名额。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研究生,并已按要求完成报到、注册、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办理助学贷款,补齐差额)等手续。
三、评选原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成果认定
1、各项业绩和成果均指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如果学术论文出现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以第一完成人为准;有特殊标注的除外。
2、参评研究生的学术业绩和成果均应提供真实可靠的支撑材料,竞赛获奖须提供获奖文书,学术论文应见刊或有DOI号(仅基本修业年限最后一年研究生可使用),项目要立项并经费到位。各类学术成果、获奖要求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并于评奖当年9月30日前取得的。
3、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成功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成果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六、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1、10月15日12:00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根据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10月16日前学院评议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院评审委员会上报材料。
3、10月16日学院组织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以QQ群通知为准(群号:1127589704)。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以答辩的方式进行,参评学生需以PPT的形式介绍个人情况(5分钟)并回答评委的提问(3分钟),以现场评委打分方式确定推荐学生名单。
4、10月17日前对拟推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5、10月22日前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进行公示、审定。
七、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打印,纸张大小为A4,签字处均需手写签字,并按照上述顺序整理成册,用长尾夹夹好,切勿用订书机装订,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写明xxx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并请于10月15日12:00前提交至工程楼301里间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提交要求
电子版按照“姓名-文件名”的格式命名,打包压缩,压缩包以“硕士/博士-姓名-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格式命名,通过邮件发送至cuggczy@163.com,邮件名为“硕士/博士+姓名+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均不需要签字。
八、其他
1、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严格按照时间提交相关材料,过期恕不受理。
2、在申报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程楼301)研究生奖励资助工作联系人:卓老师、石老师;联系方式:027-67883125。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