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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五月的鲜花”2022年度五四评优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工程学院各班团、各学生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院团委决定在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五月的鲜花”2022 年度五四评优活动,评选和表彰一批组织建设好、战斗力强、学风优良的基层团组织和一批思想进步、工作积极、学习优秀、示范作用强的团员青年和共青团干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及名额

(一)集体奖

五四红旗团支部 (含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

(二)个人奖

1.十大标兵学生,授予青年五四奖章;

2.优秀研究生标兵,授予青年五四奖章;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

5.百名好支书/好班长;

二、评优程序和办法

(一)评优程序

院团委全面负责本次评优工作;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均通过填写申请表(含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申报(见附件三、四、五、六),待学院团委初审结束后公布评选结果再进行线上系统申报评选结果报校团委汇总、审核、公示并最终确定后,呈报学校党委发文。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采用公开答辩方式评审,其中2021级本科生、2022级本科生和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必须参加答辩,其余高年级各团支部自愿参加。答辩采取线下答辩方式,初步定于3月30日晚19 00,地点另行通知。

2. 学院团委将从本院推选的五四红旗团支部中推荐 1 个团支部,参加全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公开答辩,评选结果面向全校公示;未获评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当选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占学院的分配名额。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百名好支书/好班长评选,由各年级按照分配名额 (见附件一) ,院内组织申报与初评,并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汇总审核 (评选标准见附件二) 。

4. 十大标兵学生、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审定;标兵学生会、标兵研究生会、十大标兵社团评选分别由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具体负责,评选结果报校团委审定。

三、表彰与奖励

1. 以学校名义对获评集体与个人发文表彰。

2.获评集体颁发奖金和奖牌,获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3.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奖励标准分别为 5000 元、3000 元、1000 元/团支部, 全国活力团支部的奖励标准为3000 元/团支部,校级五四红旗团支 部奖励标准为 500 元/团支部,标兵学生会、标兵研究生会、十大标 兵社团奖励标准为500 元/集体。

四、工作要求

1.各班团和学生组织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核定名额,保质保量做好评选各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各班团和学生组织要加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事迹宣传力度,真正达到树立榜样、发挥示范的作用。

2. 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要求: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的电子版报名信息收集于2023年3月23日22 00前完成;纸质版线下交于各支部团支书处,再由院团委统一收取。院团委统一收取时间于2023年3月24日,地点另行通知。各奖项申报表均在附录内或可在校团委网站下载。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奖项除在系统中提交申请表外,需附带事迹材料 (见附件七) 用于后期宣传,字数在 1500-2000 字,事迹材料由二级团组织审核盖章后提交,不提倡高成本制作汇编材料。

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的电子版申请表请发送至邮箱:542194591@qq.com


公示时间:2023年 3月 17 日至 2023年 3月 20 日

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直接或通过书面形式与相应负责人联系。


联系方式:

团委兼职副书记:苏雯洁 13697250723

团委秘书长:张寒康 15172338503

团委秘书长:王策 19831882666

组织部部长:陈妍 18962031852


共青团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

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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