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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9

各学生班级:

为落实学校“严在地大、卓越引领”质保理念和学院“三观三型”人才培养目标,着力构建优良学风建设长效机制,学院决定启动2024-2025学年“优良学风示范班”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本次评估验收范围为我院2022、2023、2024已通过中期检查的全体班级。

二、工作进程

1.班级自评

各班级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评选办法》(附件1),整理材料(文字、图片等),积极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班级自评总结材料(含自评总述、各项指标得分情况、班级成员学习成绩汇总、各类获奖汇总、四六级通过情况汇总、组织或参加各项活动的记录等内容)。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中期检查自评总结材料》(附件2)。

2.学院检查

学院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评选办法》(附件1),复核各班级自评总结材料。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班级,对照班级“优良学风示范班”创建目标计划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3.评估验收

1.材料初评:学院进行检查认定,公示入围“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答辩班级名单。

2.评选答辩:入围“优良学风示范班”评选答辩班级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后续通知。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各本科班级要对照班级创建目标与实施方案,逐项进行自查,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限期整改。

2.早操出勤、自习组织情况以基建部统计数据为准,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由任课老师打分,各班级学习委员邀请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任课老师3名进行打分,最终成绩取3门课程任课老师打分平均分。

3.参与评估验收各班级于9月13日18:00前将自评总结材料(附件2)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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