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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 年“学生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各班级、学生组织、社团并全体学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国际观、大工程观、人文观的实践型、创新型、复合型工程人才,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和朋辈引领作用,现决定开展2018年“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评选对象

工程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个人和学院团队(含学生组织、社团、班级、宿舍、科研团队、球队和兴趣团队),不超过10个。

    二、评选时间

20181214号报名,学院进行评选后,暂定20181228号举行学院年度学生表彰大会。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积极向上,无违规违纪行为;

2.热爱所学专业,勤学修德,求真务实,成绩优异,个人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3.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加学院学校各项活动;

4.在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自强自立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5.事迹有较大社会影响,受到校级以上单位公开表彰,为学院学校争得荣誉者优先考虑。

    四、评选流程

1.评选个人可采取个人自主报名和集体推荐(所在班级、学生组织、社团等)的形式,推荐的集体最多只能推荐1人参评;

2.评选团队只允许团队本身参与评选,团队内部自设部门不参与评选;

3.参选的个人和团队于20181214日中午12:0014:00提交纸质版报名表至工程楼315,并现场拷贝电子版。个人同时提供2-3张清晰个人生活照(大小2M以上),团队请提供团队成员合影,以及活动、比赛场景照片2-3张(大小2M以上),现场拷贝。

4.申报表中,学生个人和团队要围绕取得的成绩、获奖、荣誉等详细介绍先进事迹,学院将组织相关老师对报名人员进行评选,暂定20181228号晚举行年度学生表彰大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评选奖励

获奖学生个人和团队奖励1000元,并授予“2018年工程学院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和证书,先进事迹将在学院网站、微信号等平台进行宣传。


工程学院

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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