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度部分研究生专项(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有关具体申报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一)王大纯创新奖学金 (岩土工程方向、工程地质方向)
授奖对象:环境、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3名以内;20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环境、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
(二)82水文创新奖学金(地质工程工程地质方向)
授奖对象:环境、工程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人数及金额:环境学院、工程学院各3名;5000元/人。
评审委员会:环境、工程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
二、研究生申报
(一)申报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登录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社会类捐赠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202.114.196.151:801/)进行网上申报,信息填报完毕生成下载并打印申请表。
(二)上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三份),附相关支撑成果复印件一份(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相关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一并交至工程楼301办公室。申报截止时间12月1日(周五)下午5:00。
(三)学院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学院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和公示。
三、其他事项
(一) 参评研究生需为基本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必须符合《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2017版)》中奖励与资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各项特设社会类奖学金参评要求。
(二) 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本年度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
(三) 两项奖励原则上不同时申报,请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奖学金进行申请。
(四) 申报者成果需真实有效,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五) 本次奖学金评选办公室设在学院德育工作组,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27-67883176。
(六) 参评王大纯奖学金研究生需做好答辩准备。
(七) 其他未尽事宜由工程学院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另行通知或解释。
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工程学院“82级水文奖助学金”评选办法》、《“王大纯创新奖学金”的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