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师德师风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课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教书育人意识,推进我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地大党办发〔2009〕17号)、《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地大党发〔2015〕8号)、《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地大党发〔2017〕20号)、《关于开展第九届师德师风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地大党办发〔2017〕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和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五届师德师风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对象
我校正式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专任教师。
二、 评选标准条件
1、忠诚高等教育事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风端正,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
3、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学务指导老师期间所负责的班级近三年来无违纪现象,且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指导的学生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4、始终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治学严谨,热爱学习,锐意创新。
三、 评选推荐办法及程序要求
1、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每个学院(单位)限推荐一名候选人。各学院(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的典型性和先进性。
2、各学院(单位)认真组织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师德师风道德模范推荐表》,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人事处。
3、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评议,确定8名左右候选人,名单和相关事迹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并表彰。
四、评选推荐申报时间与材料要求
1、每位推荐人请认真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师德师风道德模范推荐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同时撰写3000字以内的师德师风典型事迹材料(事迹必须真实具体)。
2、每位推荐人报送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于2017年12月13日前报人事处。
3、申请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咨询人事处教师科。
联系电话:027-67884971
电子邮箱:zhouwei@cug.edu.cn
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演讲、交流座谈、总结宣传等活动,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教育与建设工作。
人事处
工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