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规定》《学校2022年社会类(捐赠类)奖学金评选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此次评选的是李四光英才奖学金(仅限地质工程专业)、锐鸣校友奖学金、校研84级奖学金、佳源奖学金(仅限博士,仅限地质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四项奖学金。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一)申请资格
1.我校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非委培,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硕士3年,博士4年,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6年)的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今年毕业的研究生(12月31日前答辩)不再具备申请资格;
2.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籍注册为博士之前,按照硕士身份申请;学籍注册为博士之后,按照博士身份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一年级申请,可使用上一学年成果申报,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直博生按照博士身份参与评定;
3.按学校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缴纳学费住宿费(或办理助学贷款并缴费);
4.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学校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本年度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科研工作和实践中造成重大不良事件及损失者,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
6.策划、组织、参加非法组织与非法集会活动者;
7.提前攻博、硕博连读、直博研究生申请转回硕士研究生者;
8.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住宿费者;
9.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研究生,整个在校期间都不具备参评资格。
三、评选数量与要求
(一)李四光英才奖学金
1.奖励人数及金额:全校硕士2人、博士1人。(若当年满足评选条件的学生少于此名额,可少评或不评。)硕士生每人8000元,博士生每人10000元。工程学院硕士、博士各推荐1人到学校参评。
2.评选要求
(1)硕士研究生: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较大贡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科学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②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2)博士研究生:①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过重要发现或创见,为丰富和发展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的理论、提高学科水平做出重要贡献,以第一作者在地质科学领域权威或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篇以上;
②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提出或发明了某种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已经初步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锐鸣校友奖学金
1.奖励人数及金额:校奖学金评选委员会选出7位候选人,由冯锐校友和程鸣校友确定5名获奖人,每人奖励10000元。工程学院推荐1人到学校参评。
2.评选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思想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和各类活动,立志报效祖国;
(2)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优良;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425分;
(3)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当年度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各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明显成效(经专家认定);或已出版本专业领域的学术专著;或获得国家承认的发明专利证书;
(4)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三)校研84级奖学金
1.奖励人数及金额:5人,每人3000元。工程学院推荐1人到学校参评。
2.评选要求:
(1)在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专业不限;家境贫寒;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努力;
(3)研究生论文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际意义,创新点突出;
(4)在三大检索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获省部级以上创新奖(成果)者优先。
(5)当年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佳源奖学金
1.奖励人数及金额:8人,3万元/人。要求是博士,学院最多推荐2人到学校参评。
2.评选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
(3)诚实守信,生活俭朴,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地球科学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地质、环境等基础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非导师的两名本学科或领域知名专家(省部级及以上荣誉获得者)联合推荐信,认为在科学研究上有较大发展潜力,在本学科或本领域公开出版的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且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被证明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五)其他要求
1.本学年已经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报。
2.申报使用的各类成果仅限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产生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即申报奖学金的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在上一学年获评奖学金时使用过,则今年不得再次使用);
3.社会类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
4.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见刊,或网络首发(有DOI号)且以online日期为准;发明专利需取得专利最终证书;竞赛获奖须有证书。
5.俄罗斯、南非等发展中国家发明专利视作与中国国家发明专利同级别。
6.在《Electronic 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EJGE)期刊发表论文不予加分;在汤森路透官方网站公布的被警示SCI期刊中发表论文不予加分;在研究生院公布的《关于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中不认可部分期刊论文的通知》(https://graduate.cug.edu.cn/info/1127/2904.htm)上发表的论文不予加分。
7.学院按照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进行评分,硕士和博士均参考全部所学课程的平均加权成绩,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与学业成绩得分高低和相应奖学金特定要求进行综合考量,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推荐到学校参评的人选。
8.如提供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报名表、学术科研支撑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与原件不一致、抄袭剽窃或学术不端行为,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四、评选流程
1.即日至2022年11月9日17:00,凡有意愿并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请自主填写《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量化分值表》(见附件1)《工程学院2022年研究生社会类奖学金申报表与汇总表》(见附件2),与成果支撑材料(包括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图书馆文献检索中心纸质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装订成册,见附件3)一并提交到工程楼301盛佳欣老师处,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282496058@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请命名为:“博士\硕士+姓名+2022年XXX奖学金申请材料”。
2.学生代表进行申报材料初审,学院进行申报材料复核,并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到学校参评的人选。学院将推荐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提交到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定结束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评审通知、学生申请表、奖项汇总表和评审结果交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发放奖学金。
联系人:文新老师,电话:027-67883125,工程楼301
其他未尽事宜由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或解释。
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