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启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个人自主申请,学院成绩审核,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于2024年11月6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者进行评审,增补以下同学为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变更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候选人,报学校奖励资助工作委员会评审,具体名单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许婷予、刘景宸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候选人:黄蓉蓉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9日
对以上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11月8日8:00-12:00,实名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程楼301)联系,书面提交意见。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