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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与优秀研究生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工程学院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为推进研究生评价改革,选树先进典型,我院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荣誉授予管理办法(试行)》,开展2023—2024年度研究生荣誉评定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荣誉与名额

1.被推荐人员须在本校注册学习满6个月以上(对于博一学生,若其硕士阶段就读于本校,则视同其满足在本校注册学习满6个月的条件,可参与推荐评选)。

2.拟推荐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与院级优秀研究生不多于110人,拟推荐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与校级优秀研究生不多于55人。

3.所有获得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社会类奖学金的人员无需申报,均被推荐授予此项荣誉,不占学院指标

二、评选条件

(一)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规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品行高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5.热爱学校,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受师生好评。

(二)荣誉评定条件:

1.优秀研究生干部:组织协调能力强,服务意识强,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威信高、成效显著。

2.优秀研究生: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创新实践业绩突出,示范作用强。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评定:

1.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违反社会公德、学术道德,造成不良影响者;

3.参评年度有不及格课程者;

4.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注册者。

申请及评定程序

1.符合参评要求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根据要求填写相关材料,请于2025年1月7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班级;

2.各班由班长牵头完成评选条件和附件1中事迹内容的初审,并组织全体同学拟定班级推荐排序作为学院评审重要参考之一,以班级为单位填写附件2(主要班委签字);

3.以班级为单位将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附件1每人一份、附件2每班一份、班级公示截图每班一份)于1月9日14:00前提交,纸质版材料交到工程楼301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压缩为zip格式发送至邮箱cuggczy@163.com(个人材料命名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姓名+学号”,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XXX年级XXX班研究生荣誉推荐”);

4.1月10日前,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拟获荣誉人选并公示。

四、其他说明

1.申请研究生荣誉的同学请严格按照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2.评定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追回奖励,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3.对研究生荣誉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相关人员,可在院内公示阶段以邮件形式实名提出异议。



工程学院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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