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递交入党申请书
条件:满18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团龄满1年。
方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联系驻班党员提交。
生成材料:《入党申请书》
02 党支部派人谈话
方式: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由驻班党员与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03 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方式:团组织召开推优大会,驻班党员参会,综合考虑推荐结果,与团组织推选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谈话,将谈话情况记录在《团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入党登记表》中。
生成材料:《团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入党登记表》
04 党支部确立入党积极分子
方式: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入党积极分子创建账号。
生成材料:《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公示》、《确立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
05 院党委备案
方式:各党支部提交《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和《确立入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于党建办,领取已备案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
06指定培养联系人
方式:党支部为每一位入党积极分子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负责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记载”部分。
07培养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完成旗帜引领计划、与培养联系人定期(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后一周内进行第一次谈话,第一年至少进行四次谈话,培养满一年后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谈话、定期撰写《思想汇报》等。由培养联系人将考察谈话上传至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将《思想汇报》上传至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生成材料: 《入党积极分子党校结业证书》、 《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中“培养考察记载”部分、旗帜引领计划; 《自传》; 《思想汇报》
注意: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单位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党支部应及时转交材料;接收党支部应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08 确定发展对象
方式:经过1年及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后,支部委员会充分调查、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生成材料:《拟发展对象征求相关部门和个人意见登记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相关部分、《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确定发展对象公示》(放入文件袋由党建办提取存档)
注意: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 一般不确定为发展对象。
09 报院党委备案
方式:将所有已产生材料归档整理,党支部对发展对象材料进行初审,需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党建办联系院党委统一完成备案工作。
生成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中相关部分
10(1)进行政治审查
方式:同发展对象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群众和党员了解其情况;党建办发放“一信 一表一单”对其直系亲属进行函调。
生成材料:《政治审查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中相关部分
10(2) 开展发展对象培训
方式:参与发展对象培训班,完成学习任务。
生成材料:《发展对象党校结业证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 中相关部分
注意: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11 支部委员会审查
方式: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本人及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报送党建办备案;发展对象本人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各时间节点。
12 院党委组织员预审
方式:党建办根据当期发展对象名单分配组织员,党支部打印《发展党员预审表》,由正式党员联系组织员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党支部于东区南望厅集中领取《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党章、党员徽章和党员手册。
13 填写入党志愿书
方式: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如实填写。
生成材料:《入党志愿书》
注意:《入党志愿书》不能出错。
14 支部大会讨论
方式:(1)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4)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注意: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要逐个讨论和表决。有表决权的未到会人员应提交书面意见。
生成材料: 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汇总表及书面意见(如有)、 《接收为预备党员会议记录》(放入文件袋由党建办提取存档)《入党志愿书》
15 组织员谈话
方式:支部大会后打印填写《组织员材料审核党员信息表》,及时联系组织员进行谈话
生成材料:《入党志愿书》
16 院党委审批及备案
方式:党支部准备《讨论支部党员发展汇报内容》,党支部书记于党委会上依次汇报支部发展党员情况,院党委根据材料和汇报内容集体讨论和表决。
生成材料:《入党志愿书》
17 校党委组织部门上册登记
方式:党委会讨论后一周内党建办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交上册登记表。
18 新发展党员编入党小组
方式:根据支部安排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已被接收的预备党员身份修改为“预备党员”,并给予“预备党员”权限。
19 入党宣誓
程序:(1)奏《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20 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预备期为一年,预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时汇报,参加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及时上传生成材料至党员信息管理系统
生成材料:《预备期间个人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
21 提出转正申请
方式: 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书面提出申请。
生成材料:《转正申请书》
22 支部大会讨论
方式: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 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生成材料:《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汇总表及书面意见》、《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预备党员转正会议记录》(公示及会议记录放入文件袋由党建办提取存档)、《入党志愿书》
23 材料审核
方式:党支部对党员材料进行初审后,交于党建办,党建办负责人员对党员所有材料进行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标记之后下发党支部修改。
24 院党委审批及备案
方式:材料修改无误后,党建办上报院党委审批及备案,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书记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已转正党员的身份修改为“正式党员”并给予相关权限;正式党员填写完整各时间节点。
注意: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生成材料:《入党志愿书》
25 材料归档
方式:党建办集中整理装订。
要求:由党建办整理党员档案移交清单,报组织部审核,党员档案送至档案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生成材料:工程学院发展党员信息及材料归档清单
26 持续学习提升并按时参加支部活动
方式:党支部安排开展。
27 毕业生党员档案转递及党组织关系转接
方式: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转递;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详见“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
注意:务必区分党员档案和党组织关系。
(详情请查看附件: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转正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