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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4

工程学院全体本科学生: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综合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20259月17日前,各班级完成综合测评统计、公示工作并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20259月19日前,学院完成审核。

二、综合测评统计流程

1.各班级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该小组由班委牵头,并负责综合测评统计、公示以及提交工作。

2.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按照《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508月修订)》(附件1),如实填写学生自评加分表(附件2),工程学院学生获奖信息统计表(附件3)、学期综合测评评分表(附件4),并提交至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

3.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审核班级同学自评加分材料。

4.统计完成后,需在班级群内公示一天,所有信息数据确认无误后,需用A3纸打印学期综合测评汇总表,全班同学及测评工作小组签字后,将学期综合测评汇总表纸质档交至工程楼301办公室,综合测评电子档文件发送至辅导员邮箱。

三、工作要求

因综合测评成绩涉及各类奖学金的评定,请全体本科生务必重视,并按时提交学生自评表。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应实事求是,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人:年级辅导员

联系方式:027-67883125。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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