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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

2025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启动。根据2025年版《学生手册》中“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办法”“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工作。

一、评审程序

1.根据自愿原则,学生登录信息门户-学生工作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学院审核通过,提交相关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同上。

 2.学院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3.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发放奖助学金及奖学金证书。

 5.获得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自动获得本年度的校级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范围与名额

2025年工程学院本科生名额为,国家奖学金3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57名。

1.国家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人,励志奖学金金额为6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须为学校困难认定库中的学生。

三、评审要求

1.获得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文档(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材料含个人简介、事迹两部分。国家奖学金同学需在事迹材料中附个人电子证件照。

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学院、专业等个人基本信息,及所获奖项或重要荣誉等,150字以内。学生事迹:有题目,要求言简意赅、有吸引力;真实详细地反映本人的优异表现,格调积极向上、语言质朴流畅,给同学们在学习方法、学习精神等方面以启发帮助,2000字左右。

四、填表说明

1.表格为一页,正反两面,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或修改表格。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

.学生入学年月大于当前评审的二、三、四年级的时间(如休学、入伍等情况),则需要提供修业年限说明材料。

3.“学习情况”:学习成绩排名、综合考评排名,两项排名学生总人数应保持一致。

必修课门数,是参评年度所修必修课程门数。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必修课门数应相同。

4.“主要获奖情况”:至多填写四项,获奖时间是上一学年。获奖项目需与申请理由、推荐理由及突出表现证明材料中的提到的相关内容相佐证,项目名称等内容要保持一致。

5.“申请理由”:应为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手签名字。无错别字句等问题。

五、时间要求

学生需在2025年9月23日前完成系统申请;纸质材料请于2025年9月23日17点前交至工程楼301。


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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