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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学院晚自习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15

工程学院学生会文件
工学会发〔2017〕13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程学院
关于印发《工程学院晚自习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班级:
    《工程学院晚自习检查制度》已经学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工程学院晚自习检查制度

 
    良好的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工程学院是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规模较大的学院,是重要的工科人才培养基地。良好的学风对于学院人才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晚自习时间:工程学院大一大二每周至少进行两次集体晚自习,时间各班自主安排,由学习委员报学习部备案。晚自习无故被取消和改变时间与学习部联系人说明原因和更改后的时间;
    第二条  晚自习地点:晚自习地点由各班学习委员确定,并于当天报学习部备案;
    第三条  晚自习内容:晚自习时间可以进行自主学风建设活动(如集体听听力,报听写,模拟考试等),并保证学习效果。晚自习被占用开班会、通知事务等,应不得超过15分钟;
    第四条  晚自习纪律:晚自习不得吵闹,玩手机,由各班班长或者学委维持自习纪律;
    第五条  晚自习考勤:晚自习开始时由学生会学习部部员进行考勤,对照名单点名,最后由班长签字确认;
    第六条  晚自习请假:晚自习当天有课或者其他任何情况均需开具请假条,请假需提前向班长提前开纸质请假条,若有突发情况需要后补假条,需找辅导员补假条,再交给学习部;
    第七条  缺勤处理:晚自习旷到一次算旷课一学时,累计旷课次数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实行;
    第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工程学生会学习部。
    附:《工程学院晚自习检查记录表》
 
主题词:晚自习检查
抄送:工程学院学工组
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7年10月27日印发
 
 
附件:
工程学院晚自习检查记录表

周数 第  周 时间 星期
被查班级   请假
名单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旷到
名单
 
到勤率  

检查人:                               班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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