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学院学生会文件
工学会发〔2017〕14号
工程学院学生会关于印发
《工程学院早操检查制度》的通知
各班级:
《工程学院早操检查制度》已经学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工程学院早操检查制度
第一章 早操签到
第一条 早操时间:6:40-6:55(第九套广播体操)
第二条 早操签到方式
每位同学在做操开始前在自己班级位置站成一列,每个班级队伍的排头会安排一位查操人员。做操铃声响时,由查操人员从每个班级的第一个人开始依次往后签到。一遍签到之后,查操人员会在班级队伍的最后面,铃声临近结束,查操人员会与班级负责人确定班级出勤情况,并由负责人在签到表签字。当天基建部官号会在各个年级的通知群发布各班出勤状况。
第二章 早操评分
第三条 出勤率:班级实到人数与应到人数的比值
第四条 质量分:五分制(由各班同学做操状况决定)
第三章 奖惩措施
第五条 奖励
每个月早操得分综合排名各年级前三名的班级按英才工程资助计划分别资助100元。(说明:综合分数中出勤率占60%,质量分占40%,同样质量分换算成百分制。例;某班级当月出勤率98%,平均质量分为3分,该班级综合分数为98x60%+60x40%=82.8)
第六条 惩罚
一、早操数据直接影响整个班级的月月评活动以及班级的五四评优;
二、旷操一次按旷课一学时计,与晚自习,课堂考勤累计。旷操达到相应学时,按《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处理,一学期内旷操达10学时给予警告处分,旷操20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操40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第四章 早操请假
第七条 有早训的同学需由组织或者社团提供免操条,否则一律按旷操处理。
第八条 身体不适且出操前未到操场的同学需要向本年级辅导员联系请假,并告知班级负责人,班级负责人通知查操人员。请假人员需在当天找辅导员开好请假条并在第二天出操时由班级负责人统一交给查操人员。若未按时交请假条按旷操处理。
第九条 做操前身体突然感觉不适(需要去厕所处理)的同学需向本班负责人当面或者发信息说明,再由负责人向该班查操人员说明,并作标记。若未及时说明情况,该同学在做操结束之前到场按迟到处理;该同学在做操结束之前未到场则按旷操处理。
第五章 公示说明
第十条 出操说明
基建部通知信息只是起传递作用,是否出操由校广播台决定,若因下雨或地面湿滑而不出操时,基建部官号(官号:3403417907)会在年级大家庭或者通知群作不出操通知。若正常出操则不作官方通知。
第十一条 结果公示:基建部官号会在每天做操结束之后向各年级官方通知群公示当天旷到迟到情况以及各班质量分情况。
第十二条 修改说明:若基建部官号发布的各班出勤情况有误,请各班负责人或者本人联系基建部官号进行修改。(当天发布的名单里名字无法去掉,每周统计的早操数据里会去掉有误同学的名字)。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十三条 签到说明
查操人员查操只查一遍。签到过程中才到的同学确保做操秩序,不要主动去找查操人员签到,排在队伍的最后等待签到。
第十四条 旷到迟到判定规则
一、按时出勤:查操人员查操前和查操过程中到达的同学均为按时出勤;
二、迟到:在查操人员查完班级队伍最后一个同学之后到达的同学为迟到;
三、旷到:当天未去操场按时做操的同学为旷到。
第十五条 责任制度
请假未及时与辅导员和班级负责人联系的同学一切后果均由自己承担;及时向班级负责人说明情况班级负责人未及时转达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班级负责人承担;班级负责人及时向查操人员说明情况而查操人员未及时处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查操人员承担;班级负责人确定班级早操名单之后产生数据有误等后果均由班级负责人承担。
第十六条 早操质量分打分标准
5分:班级95%以上同学都在做操,整套操动作标准,整体整齐。
4分:班级85%左右同学都在做操,做操过程中存在小错误,整体整齐。
3分:班级50%左右同学在做操,做操过程中存在小错误,整体整齐。
2分:班级30%左右同学在做操,做操过程中存在小错误,整体不整齐。
1分:班级几乎无人做操,做操过程中存在问题,整体不整齐。
主题词:早操检查制度
抄送:工程学院德育工作组
工程学院学生会 2017年11月3日印发